中新網北京6月25日電(記者 馬學玲 歐陽開宇)中國最高人民法院刑五庭副庭長馬岩25日談及選秀歌手李代沫案時表示,人民法院今後要更加註重對引誘、教唆、欺騙、強迫、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等末端毒品犯罪的處罰力度。
  前不久,選秀歌手李代沫涉毒一案引發社會廣泛關註。5月27日,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以容留他人吸毒罪一審判處被告人李代沫有期徒刑9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
  中國刑法第354條規定,容留他人吸毒罪,是指容留他人吸食、註射毒品的行為,應當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容留’是指行為人利用自己的住房或者其他場所,長期或者短期為他人吸食、註射毒品提供場所。”馬岩在當日的新聞發佈會上解釋稱,容留既可以是主動實施,也可以是被動實施的;既可以是有償的,也可以是無償的。
  “近年來,受毒品消費市場持續膨脹的影響,零包販毒、容留他人吸毒這種末端犯罪增長迅速。”馬岩介紹,容留他人吸毒案件從2007年的878件增加到2013年的12320件,增長了13倍。
  “從各地情況看,廣東、江蘇、浙江、重慶、四川這些地方此類犯罪的比例比較高,增長速度比較快,從某種程度上反映出當地毒品濫用問題比較突出。”馬岩說。
  馬岩分析稱,吸毒市場的龐大是誘發毒品犯罪的重要原因,針對這種嚴峻形勢,人民法院今後要更加註重對引誘、教唆、欺騙、強迫、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等末端毒品犯罪的處罰力度,通過審判職能作用的充分發揮,遏制毒品供應,減少毒品需求。(完)  (原標題:最高法談李代沫案:將註重對末端毒品犯罪處罰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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